招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贵定县农村工作局(采购单位)委托,就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项目(省柴节煤炉)二次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项目(省柴节煤炉)二次招标
二、招标项目编号:dxqncg2015-012-2
三、项目序列号:dxqncg2015-012-2
四、招标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万元):132.72
2.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项目(省柴节煤炉) | 2212台 | 节煤炉 |
3.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要求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5.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5.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承担本采购项目涉及货物的生产(或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
5.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5.4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原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并审核通过方可报名,审核通过后提交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红公章及鲜红法定代表人印章):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应有与本项目采购产品相符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企业法人和授权报名代表);
3)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
4)报名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二楼)。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5年04月30日 14时20分 - 2015年05月19日 11时00分
2.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二楼)
3.招标(采购)文件售价:叁佰元整(含项目整套文件,不能按包拆分售卖,售价按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原则确定,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5月20日 10时00分
八、投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一楼)
九、开标时间:2015年05月20日 10时00分
十、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一楼)
十一、收款单位: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匀大十字支行
银行账号:52001654236052506694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人名称:贵定县农村工作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华英峰
联系电话:0854-8234006
传真:0854-8234006
邮箱:
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