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503310027)批准,现就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汽车实训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汽车实训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xzc2015-g1-3613-nnhd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的内容及数量:a分标:鼓式气管20只,多角度喷漆架2台,打磨支架10台,多角度钣金架5台,工作台5台,钣金快速维修系统3台,二氧化碳保护焊机3台,门板修复机(双面点焊)2台,气动锯10把,点焊去除钻5把,双作用打磨机5只,双作用打磨机5只,打磨机5台,吹尘枪10支,喷枪5支,标准光源对色灯箱1台,油漆色卡烤箱2台,防静电喷漆专用供气管 5条,枪压表5只,标准光源对色灯箱1台,车身电子测量系统1台,焊烟净化器5台。b分标:液压传动实训台6台,柴油发动机拆装台架13台,电控台架2台,检测仪2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5月5日至2015年5月11日,正常上班时间(工作日)。
2.发售地点:南宁市星湖路39 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五楼 513 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邮寄:请用电汇方式将300元汇入以下账户,办理汇款后请将详细的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传真到0771-5885129。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造成招标文件无法邮寄或有更改及补充通知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购买(或邮购)招标文件时,均需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八、投标保证金:a分标:人民币5400元整;b分标:人民币8400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5年5月26日8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现金和保函等形式交至:
开户名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民族支行
银行账号:2102109009300307465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5月26日9时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5月26日9时在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信息咨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hdzbgs.com)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健荣 联系电话:0771-5650355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覃国腰 联系电话:0771-5885139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 刘婷 联系电话:0771-5885139 传真:5885129 (fax)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1544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