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博白县农田水利水土保持管理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博白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及配件采购1标、4标再次重新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博白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及配件采购1标、4标再次重新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工程建设地点:博白县亚山镇、旺茂镇、东平镇、三滩镇、英桥镇、文地镇、松旺镇、新田镇、那卜镇、凤山镇、大垌镇、博白镇、双凤镇、江宁镇、沙河镇、那林镇和黄凌镇。
交货地点:博白县亚山镇、旺茂镇、东平镇、三滩镇、英桥镇、文地镇、松旺镇、新田镇、那卜镇、凤山镇、大垌镇、博白镇、双凤镇、江宁镇、沙河镇、那林镇和黄凌镇采购人指定地点。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重新招标项目为2个标段,具体划分:
1标段:博白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一标(亚山、旺茂镇饮水工程):pvc-u给水管、pe给水管,合同价约:200万元;
4标段:博白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四标(三滩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pvc-u给水管、pe给水管,合同价约:250万元;
计划交货期限:2015年6月至2016年2月。
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本次招标采购货物(vc或pe塑料管)的生产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并已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1年~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3.4业绩要求:近3年(2012年5月~2015年5月)具有pe管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3.5其它要求:3.5.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卫生许可证批件等证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3.5.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评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5月14日 09:00 至 2015年05月20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发售方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的打印件)或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信息表、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打印件、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6月04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6月04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本招标项目定于 2015年 6月 4 日10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2108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博白县农田水利水土保持管理站
采购人地址:博白县工商银行大楼二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海0775-82296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0771-2821089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