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盛都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金陵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配套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编号: hca(4)2015019gnn】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金陵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配套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编号: hca(4)2015019gnn】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 项目规模:南宁市金陵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日处理污水3000m3/d,采用ibr连续流一体化间歇生物反应污水处理装置工艺(zl-201220372520.1),排放标准为gb18918-2002,一级a标。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融资和施工管理能力;能自行做好群众工作,协调好通路、水、电,确保工程按时顺利完成,保证安装的所有设备通过试运行并验收合格;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涉及到专利权的产品,投标人须提供合法生产或经营的授权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4月30日 08:30 至 2015年05月0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发售地点: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附楼一楼。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发售地点: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附楼一楼。由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单位为代理人购买的2015年1月份--3月份社保证明原件)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近10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证明原件(以上原件还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进行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5月2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5月2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5月21日 9时00分, 在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授权时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有效证明出席)。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5124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宁市盛都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地址:无
采购人联系方式:黄工;电话:0771-285124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电话:0771-2851243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