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来宾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凤凰华侨农场片区(一期)项目管理[2015]其他gz第01号(重2)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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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来宾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凤凰华侨农场片区(一期)项目管理[2015]其他gz第01号(重2)招标公告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来宾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凤凰华侨农场片区(一期)已由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来发改投资[2013]18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来宾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9。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94号)精神,招标人拟公开招标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建设,为此,特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来宾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凤凰华侨农场片区(一期)项目管理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拟建设多层住宅楼及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商品住房1104套,总建筑面积约83520 m2ii标段已经招标完成,现对i标段进行招标。

i标段为广铁公司生活区四区432套,总建筑面积约26640m2

三、建设地点

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

四、投资建设期限

本次招标建设起止时间为20155月至20165月,工期为360日历天。中标人须承诺严格按自治区及来宾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和进度要求完成项目建设,且必须于20155月底前开工。

五、建设方式

项目的征地、拆迁、立项、环评、可研、监理招标及项目建设用地的合法取得等工作由招标人负责实施和费用支付。

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总平规划方案进行设计,需完成项目的规划报建及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竣工验收、销售、产权证办理等等一系列(除监理招标外)工作;签署相关合同,并对合同的实施进行全面管理与协调;在招标人的协助下,办理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和手续,负责组织项目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移交等工作;负责项目的投资、质量和进度控制,并按建设相关规范要求提供项目保修期内的服务。

 

六、购房单价

1.除本公告第五点中所提及的由招标人负责支付的费用外,其余所有建设费用(包括税费等)均由中标人负责支付。招标人支付给中标人的购房最高限价为:i标段1652.15/m2;购房单价按中标人的中标单价以单价包干的形式,作为合同单价。

2.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16号)第十四条规定: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白蚁防治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建设单位凭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同意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的批准文件,到相关部门办理该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手续。其他费用减免规定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155号)执行。

七、投标人条件要求

投标人由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牵头(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联合施工、勘察、设计企业组成联合体,且都必须具有国内合法登记注册的法人资格。

1.投标人企业资质要求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责任。

3.投标人的主办人自2011年以来开发建设过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建设面积在2.5万㎡及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须提供类似项目的预售证)。

4.投标人须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需要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

八、报名时间

2015429201556(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九、报名所需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如有委托)、共同投标协议书、类似项目的预售证;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核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

十、报名地点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古三路138号丽景苑商业城内东二楼)。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552110时整,地点为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古三路138号丽景苑商业城内东二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二、评标方式

在有效报价范围内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在9家以上的,取报价最低的9家投标单位计算平均值确定;有效报价范围内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在59家以内的,取报价最低的5家投标单位计算平均值确定;不足5家的以全部有效报价的平均值确定。按投标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即平均值)下线的顺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lbsggzyjyzx.com/lbjyzx/)发布。

 

                             

招 标 人:广西来宾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来宾市华侨投资区荣和路与富华路        地址:来宾市文化路与飞龙路交叉路口

      交叉口西北角(交警二大队对面)            (兴宾区武装部旁)二层

    编:546100                                编:546100

联 系 人:先生                            联 系 人:先生

    话:0772-4838013                          话:0772-4232226

 

监管管理部门:来宾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电话:0772-4235180

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电话:0772-4281069

 

201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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