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明县江滨南段污水提升泵站工程 已由 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宁发改字【2015】3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宁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治区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泵站一座,铺设污水管网500米,管径1500毫米。
建设地点:宁明县江滨南段
合同估算价:约300万元
要求工期:90日历天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29日至2015年4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崇左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报名。
报名方式:由专职投标员刷“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并提供人民检察机关出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与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现场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4月29日至2015年4月6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在崇左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由专职投标员刷“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份(不含图纸等资料),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5 月 22 日上午 10 时 00分,地点为崇左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招标网(guangxi.bidchance.com)、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郑雄斯
联系电话:0771-8630958
地址:崇左市宁明县兴宁大道东63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巍
联系电话:13877162425
地址:广西南宁市建政路31号广西二轻大厦710
招 标 人:宁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备 案 单 位:宁明县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站
2015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