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受珠海市香洲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珠海市香洲区拱北环境卫生管理所、珠海市香洲区南湾环境卫生管理所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香洲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珠海市香洲区拱北环境卫生管理所、珠海市香洲区南湾环境卫生管理所自卸车、微型车、小铲车、钩臂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wz2015-179hw)进行招标,有关事项预告如下(具体事项以正式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交货期
1.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珠海市香洲区拱北环境卫生管理所、珠海市香洲区南湾环境卫生管理所自卸车、微型车、小铲车、钩臂车采购项目;
2.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40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安装、调试、上牌、验收并交付使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若投标人不是所投整车的制造商,则须持有整车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或经销代理证明书)。
3.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证书)。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邮编:519015
联系人: 朱湘丽
联系电话:0756-3361051 传真:0756-3361190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