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及莲花人民法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点击下载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相关内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采购2015adl011(z)
二、采购项目名称: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及莲花人民法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72.48万元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内容如下,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项目内容 | 服务期限 |
鼎湖区人民法院及莲花人民法庭物业管理服务 | 24个月,具体起止时间在签订服务合同时确定。 |
2、合格的投标人须对整个项目进行投标,不得只对项目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律上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 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物业管理)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
4、 投标人必须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或驻点管理机构,以营业执照注册地点为准;
5、 投标人必须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5月5日至2015年5月25日(节假日除外),8:30~
12:00,14:30~17:3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肇庆市星湖大道26号泰湖新城13栋二楼b卡。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前来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核查);
2) 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原件核查);
3)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原件核查);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5) 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或驻点管理机构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核查);
6) 如是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购买招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均须编入投标文件中,为了提高效率,请供应商先下载“采购文件报名记录表”填写完整后打印出来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前往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八、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0元(现场购买),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5月26日下午9时00分至3时30分;
2、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26日下午3时3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303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5年5月26日下午3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3开标室;
十二、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0758-262570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莫小姐
电话:0758-2867208-3005
传真:0758-2867638
联系地址:肇庆市星湖大道26号泰湖新城第13栋二层b卡
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