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健康小屋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wz2014-679hw;采购计划编号:p-20141212-003714)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交货期
1. 项目名称: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健康小屋设备采购项目
2. 项目内容及数量:健康小屋设备一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3.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陆万伍仟元整(¥365,000.00)
4. 交货期:签订合同并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60天内到货并完成软件、硬件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及所投货物制造商须为中小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见本招标文件)。
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4. 投标人非所投货物制造商的,须提供所投所有货物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投标文件提供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供评委核对;或者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授权书由代理商出具的,还须出具制造商对代理商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代理商印章)。
5. 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按招标文件附件格式提供)。
说明: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只有在招标代理机构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投标资格。3、两家或以上投标人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4、根据《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参加本项目,不受《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第五条限制;其中,“从业人员”指最近三个月月平均人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以上财务年度的指标为准;投标人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5日~5月11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楼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1-3项资料;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27日09:45-10:0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5月27日10:0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西路38号林海大厦2楼)。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联系人:蔡小姐 联系电话:8937937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邮编:519015
联系人:龚先生 3361221(项目咨询)、邱小姐3361010(标书售卖)、
钱小姐3361282(保证金事项)、传真:0756-3361190;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分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0719100346788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珠海市工商银行东风支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5419000015486
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