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具备条件:(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1.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要提供。) 1.2资质等级:同时具备以下第(1)点、第(2)点资质: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城市防洪或灌溉排涝或河道整治)乙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本项目接受同时具备上述第(1)点和第(2)点要求的单位申请投标,也接受具备上述第(1)点要求的设计单位与具备上述第(2)点要求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只限于由两个设计单位的联合体,且明确具备上述第(1)点要求的水利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联合体一旦确定则不得改变,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2、业绩要求:同时具备以下1)、2)的要求 1)近三年内(自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曾完成过1项(或以上)工程投资额1100万元或以上的河涌整治工程的设计工作。 2)近三年内(自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曾完成过1项(或以上)工程投资额16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给排水工程的设计工作。 注:为证明以上业绩,必须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和业主出具的履约证明(或单位工程验收书)【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还须提供该业绩的网上查询路径,若不能提供业绩的网上查询路径,则须提供该业绩工程的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发包人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单位提供为准) 3、投标人的诚信 3.1投标人在开标前须将基本信用信息上传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备案,并通过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提交登记备案申请;且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共享专栏的有关网页页面,须能满足本工程的相关要求,并加盖公章;评标时将以共享专栏查验信息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需查验,市政设计单位不需要查验)。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投标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登记备案,诚信登记备案及其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查询结果为准,且在开标当天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市政设计单位需查验,牵头单位不需要查验)。 4、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近三年内(自2012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曾担任过1项(或以上)工程投资额1100万元或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的设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可以证明其作为项目负责人的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可以是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和业主出具的履约证明(或单位工程验收书)【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还须提供该业绩的网上查询路径,若不能提供业绩的网上查询路径,则须提供该业绩工程的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发包人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须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单位提供为准)。 5、其他: (1)投标单位须在参与投标前按广东省水利厅要求在广东水利建设管理信息网(网址:http://gcjs.gdwater.gov.cn/gdccis/)和佛山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管系统网(http://www.fswater.gov.cn/wwfsgcjs/)先行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若为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办理)。 (2)凡由广东省水利厅在厅网站或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需符合要求)。 (4)信誉: ①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②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③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