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源潭项目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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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源潭项目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已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招标文件已经通过专家论证,现予以公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采购文件下载):zd15-055ag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源潭项目区)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金额

a包:人民币陆仟捌佰叁拾贰万捌仟肆佰捌拾元整(¥68,328,480.00元);

b包: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550,000.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

a包:

1、采购内容:源潭项目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

2、采购数量:项目总面积共2375.12亩(按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同意的复垦面积为准),共分为松塘、青龙、迎咀、洞尾4个项目批次。

3、项目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8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并取得周转指标。

b包:

1、采购内容:源潭项目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项目。

2、采购数量:监理服务一项。

3、项目完成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后截止。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为国内合法运营的独立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必须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4、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5、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或税务)部门盖章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在社保(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单位名称、参保信息、核查网址、电子专用章和打印日期等,且在有效期内),参保时间为2015年2月份或之后。

6、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7、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a包:

(1)土地规划乙级或以上资质;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b包:

(1)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注册。

8、a包不接受分公司进行投标,允许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单位。联合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b包不接受分公司或联合体进行投标。

六、公示期及相关媒体

1、本项目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5年5月5日起至2015年5月11日止。

2、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法定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清远市政府采购网

3、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5年5月5日9时起至2015年5月11日17时30分止(正常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招标室。

3、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八、供应商报名所需资料【须提交以下所有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核对无误后,并交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a4格式,再复印无效)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3、税务登记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5、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第7点证明文件;6、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交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私章。附法人及报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亲自报名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代表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九、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踏勘,但有关费用和安全事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负责。

十、缴纳投标保证金

1、截止时间:2015年5月18日23时59分(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

2、金额:

a包: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b包: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5,500.00元)。

3、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如下:

开户行: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名: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8002 0000 0061 50916

说 明:转账、汇款时请注明“zd15-055 a/b包投标保证金”字样。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5月26日15时0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十三、评标地点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

十四、联系信息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763-3243310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

2、采购监管部门:

单位名称:清远市清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763-3939952

联系地址:清远市金碧路财政综合大楼五楼

3、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人:黄先生

办公电话:0763-3378455、3367466(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30)

传真号码:0763-3378200(自动传真,不接听电话)

电子邮箱:qyzdorg@163.com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连江路喜迎盈国际商务中心(原建北大厦副楼)第十层东面

邮政编码:511500

 

注:本项目所涉及的“天”指“日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采用二十四小时制。

 

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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