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6. 提供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第二代身份证、中级或以上职称证及近1年或以上的社保证明;
7. 提供拟投入本项目施工员、安全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的第二代身份证、岗位证及近1年或以上的社保证明;
8. 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备注: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须知。
1.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查)参加报名: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2013或2014年财务状况报告相关证明材料
(3) 至投标截止之日前3个月以内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
(4) 至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以内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投标时提供)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 经年审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
(9) 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0) 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
(11) 提供上述第6.7.项内容相关证明材料
(1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仅限报名用)
(13) 法人身份证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各投标人可先到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zgguohe.com)下载中心免费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写后请打印出来并与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须知第1.要求提供的报名资料加盖公司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3. 正式投标时还需将报名时提供的资料放入投标文件中。
4. 如需邮购的投标人,请将报名资料先传真到采购代理机构,并经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确认,方可办理相关手续;邮购者还须加人民币50元快递费,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以投标人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个人的汇款及其它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