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中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室检验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室检验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mtc15zszhg0079jo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 内容:中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室检验设备采购,详见用户需求书。
2. 实施时间:在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货物安装验收及交付使用。
3.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本项目共分3个包,投标人可以选择任何一个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必须对同一个包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包1、包2、包3有部分货物允许进口货物投标(货物名单详见《用户需求书》),其他货物必须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或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或服务投标报价。)
4.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 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8日五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公示/下载网址: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合法的经营权;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3. 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主要设备的制造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投标授权函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主要设备指:包1: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和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包2:原子吸收光谱仪和全自动凝胶净化系统;包3:超高效液相色谱仪和全自动微生物分析系统;4.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即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3年,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4月30日 09:00 至 2015年05月1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5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5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60-8822030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采购人地址:中山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黄先生0760-899639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小姐0760-88220300
代理机构地址: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