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高明实验中学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5年04月30日至2015年05月08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1. 招标编号: 0724-1501k07n0817
2. 项目名称:高明实验中学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3. 招标标的名称及数量:
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01 | 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 | 1 | 项 | 3451651.65 |
1) 超过项目包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 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附表。
一、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
2) 投标人必须具有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须具有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招标文件由采购标代理机构发售。
1) 凭以下资料:(原件现场核对)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
有兴趣的投标人代表可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b308室,或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德信花苑11座之六铺。 电话:86 757 83160061、88231555
2) 招标文件发售期:2015年04月30日至2015年05月0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30至17:00(北京时间)。
3) 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 购标费收款账户信息:
银行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佛山市丽日豪庭支行
帐号:718557748571
三、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05月21日上午09 :30 ~10:00 (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05月2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3) 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四、 现场踏勘:于2015年05月11日上午10:00在荷城街道三清路99号集中,由采购人组织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须提供报名回执,逾期不候。
五、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六、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七、 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gaoming.gov.cn)和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网(http://www.gmgitc.com)
八、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
电 话:(0757)88282399
联系人:冯先生、傅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b308室
电 话: (0757) 83160061、83160057
传 真: (0757) 88023555
联 系 人:冼先生、刘先生
招标文件下载: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