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打开链接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中山市财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财政局中山市财政绩效评审服务资格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5zszfg0156jo 采购表编号:行政(15)0096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财政局中山市财政绩效评审服务资格采购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采购预算资金:1650000.00元 资金来源:政府采购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 财政绩效评审服务资格 ;
2. 内容:详见《用户需求》;
3. 数量:详见《用户需求》;
4.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3年内完成所有采购服务的准备、履行、成果和验收;
5.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6. 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
7.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8.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4月29日至2015年5月6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服务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在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或机构;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文件第六部份提供的投标人简介格式如实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须提供投标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报价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证明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
4.符合以下任意一项业绩资格条件:
1)曾承担过省级部门相关课题研究经验(2012年至今)或具备省财政厅绩效评审服务资格;
2)具备省内地级市以上财政部门绩效管理评审工作经验(2012年至今);
3)具备中山市内财政部门绩效管理评审工作经验(2012年至今);
4)具备省内其他财政部门绩效管理评审工作经验且具备50个以上项目案例数(2012年至今);
4.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且具备采购项目经营资格的服务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七、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4月 29日起至2015年5月1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19日15 时0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递交时间:2015年5月19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5月19日15 时0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
十二、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156.00元,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四、招标文件公示/下载: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龚小姐
电话:0760-88230151; 电话:0760-88266251
传真:0760-88383654;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邮编:528400;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彩虹支行
账号:138016516010018025
收款人: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注:本账号仅用于接受投标的保证金递交,中标人的中标服务费请入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在招商银行中山分行开立的账户。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