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开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就“开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清洗车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全新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和交货期:
1、招标项目名称:开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清洗车招标(招标编号:kpcg2015-041)。
2、用途:环卫作业需要。
3、数量:一台。
4、简要技术要求:清洗车一台。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中的主要货物(清洗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主要货物可有多家投标人参与竞争,但只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
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必须是本国产品,本项目不接受所投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本招标文件中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二、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3、投标人应当具有所投报品牌货物(清洗车)的生产、代理或者经销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公示:
1、招标文件公示期: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7日五个工作日(请点击下载或预览)。
四、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8日,每天8:3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市东兴大厦4楼(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邮购须自行支付邮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核对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生产、代理或经销资格证明;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交我单位核对。我单位在核对后会收取前三项的复印件和第4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六、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21日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市东兴大厦3楼(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5月21日10:00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市东兴大厦3楼(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七、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市东兴大厦4楼(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江门市华园路23号101(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内)
招标项目联系人:何乐斌/黄兢文
联系电话:0750-2266271/0750-3503824
传真:0750-2277110/0750-3503827
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