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清远市清新区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清新区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到村(居)网络应用软件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qyyxcgdy2015020)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予以公示:
一、采购预算:
1.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肆拾万零捌仟元整(¥408,000.00元)
二、邀请供应商:
2.1、本项目邀请供应商:广州市中智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2.1.2、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906号高科大厦13a04房。
三、采购信息:
3.1、内容: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到村(居)网络应用软件系统。
3.2、数量:1项。
3.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
3.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剩余10%合同款项在系统正常运行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四、采购理由:
4.1、 网络系统的单一性。村(居)网络系统为清远市网上办事大厅平台的子系统,需和现有的系统平台完全平滑对接,才能为终端站点提供服务。清远市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平台为全市量身定制,并随业务发展一起跟进、持续更新完善的系统。
4.2、工期紧任务重。按照清远市政府关于村(居)网络系统建设要求,要在今年4月底完成全区208个村(居)办事点的建设,考虑相关工作量,硬件的购置、安装及软件的开发调试,特别是开发软件系统,从需求调研、软件开发、平台搭建到系统调试,需要做大量细致繁琐的工作,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因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可以节省采购时间,有利于该项目提早实施,提早完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清新区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到村(居)网络应用软件系统采购项目申请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并拟由广州市中智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单一来源供应商。
五、论证人员信息:
5.1、论证人员:洪冠中、吴德红、苏浩浩。
5.2、论证意见: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及由广州市中智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单一来源供应商。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提供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2015年1月份或之后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原件(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
6.3、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属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6.4、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5、提供2015年1月份或之后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6.6、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了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6.7、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七、公示:
7.1、本项目公示五个工作日(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7日)。
7.2、公示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及清远市政府采购网(www.qycg.gov.cn)。
八、报名和登记信息:
8.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7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部报名登记手续。
8.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8.2.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8.2.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8.2.3、税务登记证;
8.2.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8.2.5、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9.1、联系人:潘先生。
9.2、电话:0763-3317222。
9.3、传真:0763-3505999。
9.4、地址:清远市新城三号区连江路盛泰大厦b幢405。
十、采购人信息:
10.1、联系人:陈先生。
10.2、电话:0763-5822092。
10.3、地址:清远市清新区玄真路49号。
注:本项目所涉及的“天”指“日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
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