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gzsw15148hg1065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网络互联与信息共享工程项目(二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15148hg1065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网络互联与信息共享工程项目(二期)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39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内容、数量: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2、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定其投标资格。请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文件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4月29日起至2015年5月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现场踏勘时间:2015年5月12日(时间应定于投标时间之前)上午10:00时(投标人须参加现场踏勘,方能参加投标,投标人现场踏勘时须带上《项目现场踏勘登记表》)。
踏勘方式:统一勘验
踏勘地点: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踏勘时间:2015年5月12日上午10点
联系人:廖科
联系方式:020-87118860/13924002098
注:投标人根据采购人现场踏勘告知内容,承诺相关事宜。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20日09时3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5月20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下载: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自行下载
十三、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刘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20-83592216 电话: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传真:020-83595411 传真: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联系地址: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邮编:510010 邮编: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邓小姐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电话:020-83592216-823 项目负责人电话: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