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实-厦门海事局玻璃钢海巡船坞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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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实-厦门海事局玻璃钢海巡船坞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2015-zs753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事局

厦门市海沧大道19  0592-638492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

方小姐/李先生0592-2297861

采购项目名称:

厦门海事局玻璃钢海巡船坞修

来源:

非市级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海巡08172”艇坞修、“海巡08173”艇坞修、“海巡08175”船坞修、“海巡08176”艇坞修、“海巡08178”船坞修、“海巡08179”艇坞修、“海巡08180”艇坞修  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登记,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法定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做出书面声明: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资格证明文件;

1.2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务登记证书、纳税证明及社保缴交证明等);

1.3提供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必须是玻璃钢船舶的制造或维修厂家,具备承修本项目的船坞设施;提供船坞照片及证明其场所长期使用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自有场所提供产权证明、租赁场所提供租赁合同),若是提供租赁船坞,协议期至少1年,且在有效期内,不接受为本船修理临时租用的情况]

1.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投标资格状态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自201211以来承修过3艘船长15及以上玻璃钢船舶的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15515(节假日除外)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电话:小姐/2202255 

传真:05922212277

采购文件售价:

200/份。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5-05-20 9:00:00

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小姐、小姐 0592-22978612202255 

其他:

一、e - mailxm2202255@163.com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标书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收款人户名: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2 9470 1001 0001 0257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厦门莲花支行 

采购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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