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德市蕉城区水利局委托,对宣传品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招标项目名称:宣传品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编号:fjthnd-4120150505
4、采购人:宁德市蕉城区水利局
5、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6、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等经营范围);
②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投标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⑤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⑦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中须体现投标单位单位、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未提供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⑧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⑨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
⑩投标人需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授权代表签字。(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采购项目合同包1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叁拾贰万壹仟玖佰元整(¥32.19万元),各投标人报价超出投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7、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5月05日起至2015年5月12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8、购买标书地点:宁德市蕉城区东湖路1号隆鑫商城b幢901、902室。
9、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10、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2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11、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5月2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东湖路1号隆鑫商城b幢901、902室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由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另附一份电子光盘)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其他形式提交质疑问题的不予受理。逾期提交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3、联系人:肖小姐 邮箱:ndthzb@163.com
联系电话:0593-2820555 传真:0593-2067555
开户名: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
帐 号:1501014170012067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5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