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3492天前发布 已浏览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1、招标编号:fjjf20150038
2、项目名称: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实训室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如3c认证、节能清单产品、进口产品管理等要求)。   
(3)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预算价为657554元,各品目号预算价详见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各品目号报价超过该品目号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4)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3条、第4条和第5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 6、投标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授权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代表须为本企业缴纳社保人员); 9、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由投标方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的结果告知函原件.)注: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联系我们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地址:

报名地点:

网站地址:

主办:河南省建设信息管理协会  网员服务热线:0371-68085711    传真:0371-68085711

CopyRight © 2014-2016 www.hnjs.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1017959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702002276号 建议使用IE9或以上浏览器浏览河南建设信息网郑州超达科技

河南建设信息网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