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仓山区第七中心小学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文件编号:fjhr2015023
2.招标项目名称: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 4 月30日至2015年5月 13 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62号公寓四号楼二层)
5.本项目联系人:林嘉伟
联系电话:0591-83701177 传真:0591-88028777
公司网址:http:// www.fjhongrui.com e-mail:fjhongrui@sina.com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所投液晶电视触摸一体机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并标明投标产品所在位置,否则投标无效。
5)其他投标人生产、经销投标货物或服务的资格必须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有关证件。如有,需提供。(如:投标产品的3c认证证书等);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请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告知函原件(正本中复印件无效),投标文件副本可用复印件;
7)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投标人近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9)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投标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需提供相关证明;
6.2、合同包一中的液晶电视触摸一体机需提供3c认证。
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4、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说明中“3.合格的投标人”。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7.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21日上午9:15(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 2015年5月21日上午9:15 (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福州仓山区闽江大道238号文体中心体育馆一楼大厅仓山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
10.标书售价及要求:纸质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5001877607052505105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