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莆田市水务集团涵江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对聚乙烯pe100给水管材及管件年度采购项目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项目编号:福顺恒[2014]政招字第a-p00724-1号
二、项目名称:聚乙烯pe100给水管材及管件年度采购项目
三、资格标准:
1、参与本次投标必须生产厂家,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产品生产、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制造商或是在中国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必须提供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
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必须提供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30日~2015年5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2、招标答疑时间:2015年5月5日上午9 :00—10:00时。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2015年5月21日上午9:00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地点安排:
1)投标报名、咨询及来往信函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莆田市荔城中大道与东园路交叉路口东南侧,希尔顿酒店对面(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6),投标文件由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接收,联系电话:0594-2211398。
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汇票形式提交。(注: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请投标单位在存款单上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及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提交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回单。)
七、取得招标文件方式及标书工本费:
1、投标人直接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www.ptfwzx.gov.cn无限下载招标文件。
2、标书工本费:招标文件售价为100元/本(含电子文档),标书工本费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再进行补交。
八、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招标答疑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九、我司将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www.ptfwzx.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十、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保证金缴纳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账 号:13 4415 0104 0001 889 |
开户银行:莆田市农行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 |
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 服务费缴纳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
账 号:1180 6010 0100 0137 47 |
保证金收退手续 | 联 系 人:小王 |
电 话:0594-2211398 |
十一、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1)采购人:莆田市水务集团涵江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郭先生、俞先生
电话:0594-6797634
(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传真电话:小王\0594-2211398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
公司邮箱:shunheng888@163.com
莆田市水务集团涵江自来水有限公司 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4月30日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