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安顺路(邮运南路-k0+280段)电力排管工程招标公告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天河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郑州市安顺路(邮运南路-k0+280段)电力排管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市安顺路(邮运南路-k0+280段)电力排管工程
采购编号:郑惠财公开招标(2015)13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地点:郑州市惠济区境内
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项目位于安顺路施工起点~ko+280段,共建电缆井7座。施工中应注意疏导交通和采取相应的防噪措施。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并保证施工完成后顺利通过相关电力主管部门验收成功对接通电。
建设周期:30日历天。
投资概算:约66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落实。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3年(2012年以来)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建筑市场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3、企业及项目相关人员资质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国家电监委颁发的肆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企业资质必须在“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中检索到);并同时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委派的项目经理须是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没有在建项目。
4、潜在供应商须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办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04月17日至2015年05月06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09室;
2、请潜在投标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可采用拉杆文件夹方式装订,所有复印件并需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2.1 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2.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
2.3 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
2.4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备注:
1、上述报名资料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除2.1外均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04月17日至2015年05月06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休息);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2209室;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05月07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开标室;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05月07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惠济区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天河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开元路8号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联系人:刘先生、郑先生
电话/传真:0371-63976168/63976221
河南天河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