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漳平市殡仪馆的委托,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rwzfcg-2015-101
2. 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内容及 要求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火化机尾气净化处理 设备等 | 1批 | 详见招标 文件 | 漳平市殡仪馆(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 |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15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5.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0591-87542269 传真:0591-63301266
公司网址:www.fjrwzb.com e-mail: fjrwzb@163.com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 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若是网上年检的须提供年度申报报告表);
④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
(2)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3)本项目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人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②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必要时可至社保官网查询真伪。)
(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不少于2名(含2名)专业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非投标专用章或业务章等,以下同),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详见招标文件
7.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5月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8. 开标时间: 2015年5月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9. 开标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会议室)
10.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开户名: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000285005200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