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乐市公安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fjbyz2015006-1(2015长财购计[030-1]号)
2、招标项目内容:长乐市公安局空调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空调设备 | 空气调节设备 | 办公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长乐市公安局 | 28802904 | 长乐市 |
3、预算资金:23.2280万元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5-04-29至2015-05-15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市北环西路392号左海科技大厦a区八层
6、联系人: 陈丽清、 郑韶钦
7、联系电话: 0591-83020202-802 传真: 0591-87872060
公司网址: http://www.boyibid.com e-mail: fjboyi@vip.163.com
8、投标人资格: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原件;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应附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应在投标人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名单之内); (4)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的相关材料指: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5)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以内连续三个月及以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指:缴纳税收的电子缴税凭证等有效单据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社保机构官网打印的含防伪码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或经社保机构盖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 (6)投标人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投标人所投空调产品必须是国家强制认证3c产品和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的要求,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投标人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该函应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在开标当日保持有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9、投标截标时间: 2015-05-20 09:00:00(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 2015-05-20 09:00: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 福州市北环西路392号左海科技大厦a区八层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福州鼓楼支行左海分理处
开户名称: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13-111401040000800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2015-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