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批准,现就绩溪中学微机室设备采购项目重新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绩溪中学微机室设备采购重新招标;
2.采购编号: jzc201506。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
4.1采购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商用台式计算机(教师机) | 台 | 1 |
2 | 商用台式计算机(学生机) | 台 | 68 |
3 | 多媒体电子教室软件 | 套 | 1 |
4 | 网络教学资源管理系统 | 套 | 1 |
5 | 机柜 | 台 | 1 |
6 | 防静电地板 | 平方米 | 95 |
7 | 辅材 | 批 | 1 |
4.2采购预算:人民币叁拾壹万元整(¥310000.00)。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有提供本次采购的货物和服务的能力;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三年内,要求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5.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绩溪县政府采购网”、“绩溪县招投标网”本次采购公告后的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的获取期限: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8日。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但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6.3各投标人在投标之日提交投标文件前,在投标现场办理招标文件缴费手续。
6.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7.2投标保证金应于2015年5月22日8时30分前汇至招标代理人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8.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5月22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厅(1)。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绩溪中学
联系人:章兴敏 联系电话:18956361358
招标代理人(采购代理):绩溪县招投标中心
地址:绩溪县锦屏路12号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程克云 汪秀娟 联系电话:0563-8173106
2015年4月30日
绩溪中学微机室设备采购重新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