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长江采砂执法码头10kv供电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安庆市长江河道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g-aq-2015-069 aqzb-2015-0044
2.2 项目名称:安庆市长江采砂执法码头10kv供电工程施工
2.3 建设地点:安庆市龙狮乡任店村(安广江堤回龙庵段)
2.4 工程概况:执法码头10kv供电工程包括10kv高压输电线路、变电站及其配套设施组成,10kv线路从任店支线023#杆延伸“t”接,长750m,电缆30m,立15m砼杆14基、18m砼杆1基;变电站座落于安广江堤11+650外侧(执法码头下游),台式,容量80kva(箱式变压器);配套设施有防雷、计量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
2.5 项目概算:约29万元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
2.7 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8 招标类别:施工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电监会颁发的电力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工程完工后能够确保供电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至 2015 年 5 月 8 日(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二代身份证在安庆市龙山路215号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安庆政府采购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网址为:http://www.aqzbcg.org/,http://www.aqzfcg.gov.cn/,http://www.ahtba.org.cn/ 。
7. 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鑫
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工程建设部(二)
电话:0556-5991153
传真:0556-5991163
8.其他说明
8.1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针对本工程的特点,结合招标人需求,对投标人资质、拟派项目经理资格等项进行评审。只有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技术标及报价评审,具体审查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2 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8.3 中标单位属外省、市企业的,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须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8.4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书面弃标通知的,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并予以曝光。
9. 投标保证金账户
9.1 开户行名称:安庆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9.2 账户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3 账号:20000251859210300000018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4 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