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裕安区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西河口供水站改扩建工程
pe管材管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裕采g2015h110
1.招标条件
裕安区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西河口供水站改扩建已经批复建设,前期工作准备就绪,资金已到位,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裕安区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西河口供水站改扩建工程位于西河口乡。供水覆盖范围涉及官塘、龚湾、江店、龙门冲行政村。
2.2、估算价220.7万元
2.3、招标内容:pe管材管件采购(包括管配件)
2.4、标段划分: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②独立法人资格(有经工商部门核定的类似材料经营范围);③产品质量检测报告(pe管材、管件);④具有省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批准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pe管材管件);⑤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和类似材料(pe管材管件)供货业绩和经验;
3.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只接受裕安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报名,未申请的投标人请及时在网上办理申请手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于2015年5 月4日至2015 年 5月8 日,在六安市裕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政府四楼西侧)报名。
4.2、报名时须出示以下材料:
报名时须出示以下材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卫生许可批件、质量检测报告等(2)投标人近5年内有1个以上(含)设备供货类似业绩(3)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社保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社保手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六安市裕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电 话: 0564—3301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