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怀宁县文化民生工程“送戏进万村”
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hn-2015-115 (财2015年第117号)
根据安徽省文化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就2015年怀宁县开展文化民生工程“送戏进万村”活动,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开招标购买服务单位(艺术表演团体)2个,其中:国营艺术表演团体1个、民营艺术表演团体1个,共同承担2015年怀宁县文化民生工程“送戏进万村”演出任务241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安徽独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怀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投标人。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2015年怀宁县文化民生工程“送戏进万村”服务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 标 人:怀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招标采购的目的、演出内容、数量及任务时间安排
1、招标目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符合条件的国有、民营艺术表演团体实行集中采购,为全县每个行政村(社区)送一场正规演出,旨在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服务供给,全面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深入落实文化惠民政策。
2、项目实施地点:怀宁县241个行政村(社区)具备演出条件的场地。
3、演出内容:演出剧(节)目应结合农村实际、体现乡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农民喜闻乐见。每场演出一般不低于100分钟;戏曲专场可演出整本大戏或5—7个折子戏,综艺演出一般不少于15个节目。
4、演出场次及金额
国有艺术表演团体演出121场,每场演出价4400元,演出服务费合计:532400元;民营艺术表演团体演出120场,每场演出价3000元,演出服务费合计:360000元(演出经费、场次标准是结合2015年怀宁县“送戏进万村”资金、场次和演出质量要求而定,不作为演出市场行情价格)。
5、演出任务均须在2015年11月30日前完成。因工作等因素需提前完成任务时,以招标人临时协调通知为准。
三、服务单位资格要求
为保证演出质量,原则上演出服务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在县级以上(含县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领取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且具备3年以上演出经历。
3、具有一定规模,演出器材齐备,演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艺术院校毕业或艺术类专业技术职称的演员占比不少于10%)。
4、需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提供近三年(2012年4月1日至今)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承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4月30日
2、集中报名时间:2015年5月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止(北京时间)。联系人:吕生根 联系电话:0556-5101688
3、报名地点: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部(地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24号)
4、报名资料:
(1) 投标申请人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现场报名(提供其一);
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有县级以上(含县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领取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4)演职人员名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样表1附后);专业艺术院校毕业或艺术类专业技术职称的演员,须提供毕业证或技术证书复印件);
(5)设施设备清单(样表2附后)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提供近三年内(2012年4月1日至今)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承诺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上述资料一式一份,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书面承诺原件装订,其他证书复印件装订,且所有报名资料均应设置目录,每页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怀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稼先路81号
联系人:王凤高
电 话:0556-4637352
集中采购机构: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24号
联 系 人:吕生根
电 话:0556-510168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独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199号
联 系 人:杨基本
电 话:0556-4632400; 传真:0556-4632400
六、备注
1、申请人授权条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委托代理人。
2、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借他人资质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
良记录名单。
七、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怀宁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