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受安庆市宜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委托,就安庆市宜秀区张四墩遗址文物保护规划编制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现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yxzc15025;
项目名称:安庆市宜秀区张四墩遗址文物保护规划编制政府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内容: 张四墩遗址,位于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大桥街道三义社区,文物类型属古遗址。为有效保护张四墩遗址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延续性,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并科学、合理、适度地发挥其社会效益,编制本规划。本规划适用于张四墩遗址本体及其相关环境。
2.2、规划性质:规划的性质是文物保护规划,是为实现对张四墩遗址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加强对张四墩遗址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而编制。经正式批准后的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作为文物保护、城市建设、旅游等部门进行相关规划和管理的依据。
2.3、规划编制范围:本项目规划范围包括张四墩遗址及其相关环境。
2.4、规划工作时间要求: 2015年8月31日前完成设计编制,上报省和国家文物局。
2.5、规划编制内容及深度以国家颁布的相关规范和合同确定的内容为准。
2.6、项目地点: 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境内。
2.7、项目预算资金:人民币肆拾玖万伍仟元(¥:4950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含文保规划内容)及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
3.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工程勘查设计从业资格,具有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且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起至现在)应完成一定数量的文物保护设计项目。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规划项目负责人承诺近三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集中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须提供原件。符合条件的发售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伍佰元,售后不退。
4.2、报名时间:2015年5月8日上午9:00至2015年5月8日下午5:00;
4.3、报名地点:安庆市人民路485号庆广大厦906室;
五、投标保证: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下午5:00;
5.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足额转入下列账号:
账 号: 181200226553
开 户 行: 中行宜东支行
开户单位: 安庆市宜秀区财政局
六、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5年 5 月29日上午8:00至2015年 5月29 日上午8:30止;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庆市华中西路265号(汉庭快捷酒店)三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7.1、开标时间:2015年5 月29日上午8:30;
7.2、开标地点:安庆市华中西路265号(汉庭快捷酒店)三楼会议室。
八、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4月29日。
九、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安庆市宜秀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安庆北部新城宜秀区政务大楼b区三楼;
联系方式 :金先生 0556-5939327 汪先生:1396694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