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受安吉交通运输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现就安吉县交通客运枢纽中心一期智能化系统工程led大屏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jcgk2015-027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长(m) | 高(m) | 面积(㎡) | 合计面积 ㎡ |
1 | 室外全彩 同步屏 | 2块 | 6.144 | 3.456 | 21.23366 | 42.4673 |
2 | 室内全彩 同步屏 | 1块 | 10.37 | 3.66 | 37.9542 | 37.9542 |
3 | 室内双色 同步屏 | 1块 | 6.1 | 4.575 | 27.9075 | 27.9075 |
4 | 室内单色 同步屏 | 16块 | 1 | 0.5 | 0.5 | 8 |
5 | 室内单色 同步屏 | 10块 | 1 | 0.5 | 0.5 | 5 |
6 | 室内单色 同步屏 | 1块 | 3 | 2 | 6 | 6 |
7 | 独立显卡适合相应屏的需求,品牌电脑。 | 8套 | | | | |
注 | 工期:50 日历天。 预算:130万元,投标报价超预算为无效标。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 11 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29号(阳光大厦四楼)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3、标书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标书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2、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文件(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交税费的证明)(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八、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25000元,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到帐,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形式缴入以下账户:
帐户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安吉县支行
帐 号:1205290009000204676
九、投标答疑时间及方式:
2015年5月12日下午17:00时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传真0572-5028961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5月 20 日上午0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至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九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 5月 20 日上午09∶00时整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九楼)开标,投标人必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二、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ajztb.com/)
十三、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费用收费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并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本项目约定由中标单位支付。
十四、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经资料预审合格且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无故放弃投标。
十五、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安吉交通运输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572-5309053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国嫒 联系电话:0572-5021169 传真:0572-5028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