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闵行区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数据中心信息系统等级保护(三级)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闵采招2014-170
2.项目名称:闵行区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数据中心信息系统等级保护(三级)建设项目
3.采购内容:闵行区卫生信息平台系统安全三级等保系统(一期)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具体采购设备清单、参数以及数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规格”。
4.预算资金:人民币407.47万元。
二、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 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shzfcg.gov.cn或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3.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4.投标人须具有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证书;
6.投标人必须提供主要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7.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10.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 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税务登记证;
(2)要求的资质证书: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独立法人单位提供);
(4)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书(其他组织提供);
(5)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提供二份),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2015年5月5日至2015年5月25日(除国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00,地点: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2)2015年5月12日下午13:00-16:00,地点: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闵行区莘松路282号,车辆入口莘西路406号)。
(3)每本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rmb 150.00)。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777号218
联 系 人:郭赵云
联系电话:64985537
招标代理: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 系 人:徐迪、张胤翀
联系电话:62791919-120、137
传 真:62791616-120、137
集中采购机构: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联系人:李煜
电 话:64985000-6161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单位(报价单位)应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单位(报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54151111-1182。
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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