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科瑞真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松江区水务管理所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松江区水务管理所购置巡逻船项目
2、招标编号:kzc2015161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购置巡逻船2艘,包括设备的设计、建造、运输、仓储、装卸、安装、调试、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消防、验收、操作培训、售后服务等,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交付服务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
5、交付/服务日期:合同签订后180天内交货。
6、交付状态:相关船检部门验收合格。
二、合格的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2 投标人应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厂家;
2.3 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船舶建造二级ⅳ类以上(含)建造资质;
2.4 投标人具有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应的生产技术条件,提供相关文件复印件;
2.5 投标人本身或委托的设计单位应具有船舶设计的经营范围,提供相关文件的复印件;如委托设计,还应提供委托设计协议书复印件;
2.6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未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可先报名再按规定在投标书递交前完成登记手续,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打印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已登记成为会员供应商页面截图);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3.1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于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上海市松江区新松江路909号丰源大厦16楼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四、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4.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2 船舶建造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3 与2.4及2.5条款要求对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对于报名时以上材料的有效性、真实性招标代理概不负责,上述资料的复印件需留存,其有效性、真实性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5.1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5月26日下午13时30分(北京时间),迟到或密封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2 本项目应递交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并于2015年5月26日下午13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至上海科瑞真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具体递交方式及递交办法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
六、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6.1 投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新松江路909号丰源大厦16楼。
6.2 开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新松江路909号丰源大厦16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仪式。
七、其他事项
7.1 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2015年5月8日上午10时00分前以书面(传真)形式告知招标方,招标方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方,投标方在收到修改通知后应立刻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7.2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7.3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本次招标的各项活动,如有缺席,按自动中途退标处理。
采购代理单位:上海科瑞真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新松江路909号丰源大厦16楼
邮编:201620
电话:(021)67721733
传真:(021)67721723
联系人:刘丽丽
采购人:上海市松江区水务管理所
联系人:王朝敏
联系电话:(021)6772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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