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d2015j086
项目名称:平房区谷丰东街中段道路工程监理
项目类别:公开招标
1.本项目"平房区谷丰东街中段道路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内容:图纸及清单所列全部工程监理及保修阶段监理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3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招标控制价:11.63万元
2.4建设地点为: 哈尔滨市平房区内
2.5工期: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8月19日止,共80日历天及保修阶段监理。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且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人员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黑龙江省内企业须具备省级道桥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外省企业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同时需要登录黑龙江省建设网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且省外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凡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上述工程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7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5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4.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4.3报名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资格证明)、法人二代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二代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外省企业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截图和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且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国家注册监理证书)。(上述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如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
4.4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并且亲自到场报名。若法人亲自到场报名,也同时需要拟派本项目的总监一并到场进行报名确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rbjjzx.cn>)、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上发布。
7.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哈尔滨市平房区渤海三路5号
联 系 人:张国涛
联系方式:0451-8650890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成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春龙路10号
联 系 人:张东锐
联系方式:0451-82382743
传 真:0451-82527111
电子邮件:chengda9999@126.com
黑龙江省成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