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基础科研楼和科技创新大厦通风和防排烟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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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基础科研楼和科技创新大厦通风和防排烟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资金为国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基础科研楼和科技创新大厦通风和防排烟工程施工;

  2.2项目编号:gc2015jj001

  2.3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哈尔滨工业大学科学园内;

  2.4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5招标范围:通风和防排烟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标准:合格,其标志有两个:

  1)本项目的中标人有义务配合总承包单位通过哈尔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质监站”)的竣工验收;

  2)本项目的中标人有义务配合该工程的消防水、消防电施工单位通过消防部门对本项目的专项验收。

  如因中标人的原因使本工程验收未通过,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2.7 项目概况:哈尔滨工业大学基础科研楼和科技创新大厦项目(以下简称“基础和科创”)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哈尔滨工业大学科学园内。两个项目主体均为地上为21层,地下2层且相通;基础科研楼建筑面积约为50059㎡,科技创新大厦建筑面积约为101014㎡;两个建筑高度均为92.80米;结构形式均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别为黑龙江农垦建工有限公司和黑龙江省第三建筑公司。

  目前工程形象:三层顶板浇筑完毕;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哈尔滨工业大学基础科研楼通风和防排烟工程施工;二标段:哈尔滨工业大学科技创新大厦通风和防排烟工程施工。投标人可以兼报两个标段,但是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如果投标人两个标段评标得分均为第一名,则中标造价较高的标段,另外一个标段将选择得分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的投标人作为预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3.2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并未被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3.3 投标人具有承担本工程的经济实力;

  3.4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5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及其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且有效的机电设备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证书;

  3.7投标人必须具有由有资质的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3或者2014年度的有效的企业审计报告;

  3.8投标人必须提供201111-2014年12月31期间所承担的两个及其以上通风安装工程项目业绩,且每项合同额超过人民币200万元(不包含200万元),报名时提供施工合同和验收报告。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54日至20155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北京时间),将报名材料送达至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行政办公楼110房间;

  5.2 投标人请填写本公告附后的《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标采购项目投标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提供投标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代理人社保或医保证明(20143-20154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许可证、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副本)、省级及其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项目经理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且有效的机电设备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证书、项目经理社保或医保证明(20143-20154月)、有资质的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3或者2014年度有效的企业审计报告、201111-2014年12月31期间所承担的两个及其以上通风安装工程项目业绩,且每项合同额超过人民币200万元(不包含200万元)的施工合同和验收报告;

  以上材料在报名时均需提供原件和原件的扫描彩色打印件(打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将相关材料装订到投标文件中;

  报名时同时提交本公告附后的《投标人诚信承诺书》,请投标人认真准备材料,资料不全,报名将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如果报名符合开标条件,招标文件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报名表中所留的邮箱,请自行查阅,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不再另行通知,请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以获取投标资格。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招标投标网(http://www.cec.gov.cn/

  哈尔滨工业大学网(http://www.hit.edu.cn/

  哈尔滨工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网(http://gzc.hit.edu.cn)上发布。

  9.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相关法律和相关规定处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行政办公楼110房间

  联系人:苏彤彤 王 吉

  电话: 0451-86417953

  电子邮箱:hitgczb@163.com

                                                  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201554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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