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吉林松花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渔政处执法船艇出水维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吉林松花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执法船艇出水维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要求。
工期:30日历天。
工程地点:吉林市(业主指定地点)。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除具备以上条件外,投标人还需具备三级ⅲ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资质。
四、语言:中文
五、质量要求:
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具体要求指标提供采购货物,不允许有缺项或者负偏离,如果不满足将导致废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所有投标人,请于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5月8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 时 30 分至 4 时 00 分(北京时间)至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创业园a座604室)处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函(附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为: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创业园a座604室。
4、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500.00 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另需加手续费(含邮费) 200.00 元/套,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七、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15年5月26日下午14时00分。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5月26日下午14时00分。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创业园a座604室。
九、投标保证金:陆仟元整(¥:6000.00)
十、本招标项目内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一、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市财政局网上同时发布。
招标人: 吉林松花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吉林市丰满区泰山路34号
联系人: 宋赫
联系电话: 13844621717
采购代理机构: 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创业园a座604室
邮政编码: 132013
电话/传真: 0432-64677990
联 系人: 张 晶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吉林临江门支行
账 号: 162007162330
日期: 2015 年 5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