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宇县(濛江乡)2015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已由靖财综函〔2015〕13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靖宇县濛江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靖宇县(濛江乡)2015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项目
2.2 标段划分:3个标段
01标段:靖宇县濛江乡义胜村彩钢板栅栏建设项目
02标段:中华村浆砌石边沟建设工程
03标段:小营子村水泥路及栅栏工程
2.3 施工工期:2015年5月29日至2015年10月20日
2.4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靖宇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01、03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0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叁级、水利水电工程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试行办法》(吉建管〔2007〕17号)第八条规定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14〕6号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5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或项目经理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靖宇县交通运输局四楼小会议室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5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在靖宇县交通运输局四楼小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5月26日8时30分,地点为靖宇县政务服务中心开标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靖宇县濛江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素娥
电话:1351439505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洪达
电话:13894070110 邮箱34907128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