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海关金关工程二期监控指挥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二期)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ceitcl-jl-qtgc-150457
长春海关金关工程二期监控指挥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长春海关,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长春海关金关工程二期监控指挥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二期)。
2.2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包括但不仅限于监控指挥中心基础设施建设的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系统集成、装修等,详见用户需求书。
2.3工期:合同生效后 70 天内。
2.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及项目业主的质量要求。
2.5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验收通过止,此后至少提供3年质保服务。有原厂授权的设备需提供原厂质保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本工程不允许分包、转包,允许联合体承包,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4 月29日至2015年 5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时(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印章到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水务集团2楼招标四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 月20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水务集团2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在开标24小时前须提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1.5万元。
5.4 定于2015年 5 月20日9时30分,在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水务集团2楼开标室)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