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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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工商局同步数据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就大连市工商局同步数据库建设项目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
1.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
1.1 | 本项目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
1.2 | 项目名称:大连市工商局同步数据库建设项目 |
1.3 | 招标编号:dlzc-2015-37 |
1.4 | 采购预算:658.7000万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 | | | | 标段名称 | 财政资金(万元) | 其他预算资金(万元) | 总预算资金(万元) | 大连市工商局同步数据库建设项目 | 658.7000 | 0.0000 | 658.7000 | |
1.5 | 该项目无 拦标价,拦标价在开标前 天公布。 |
1.6 | 招标内容:同步数据库设备 1批 (具体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项目采购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
1.7 |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
2.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2.1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2 | 报名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服务器、交换机、下一代应用交付控制器、存储及虚拟化软件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及生产厂家出具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投标人近二年有二个类似项目业绩(业绩不低于本项目预算并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及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 4、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为外地供应商分支机构的须提供营业执照,非外地供应商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外地供应商与其售后服务机构的委托协议。 5、投标人应满足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近三年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库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 凡有意报名的各投标单位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ne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已注册除外)并审核通过。 |
3.1 |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购买 |
| 现场购买:申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报名回执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处购买招标文件。 |
| 网上购买:已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自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
| 时间:自2015年04月30日起至2015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节假日除外); |
| 地点: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303室(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
| 售价:每套200.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
| 图纸押金0.00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 招标文件、图纸,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需加手续费(含邮费) 人民币60.00元,招标代理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
3.2 |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30000.00元;保证金形式及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 | | 标段名称 | 保证金金额(元)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 大连市工商局同步数据库建设项目 | 130000.00 | 2015年05月11日 | |
4.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4.1 | 递交与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05月21日13:30至2015年05月21日14:00; |
| (2)投标文件递交与接受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五 受理区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
| (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05月21日 14:00:00; |
| (4)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二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
| (3)评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05月21日 14:15:00 |
| (4)评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五评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
4.2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
5. | 联系方式 |
| 采购人: | 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采购代理机构: | 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 | 邮编: | m88898515@163.com |
| 联系人: | 李雪 | | 联系人: | 王晓鹏、李向荣 |
| 电话: | | | 电话: | 0411-88898515、0411-88898522 |
| 传真: | | | 传真: | 0411-88898500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