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2015年甘井子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四期
二、招标单位: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三、工程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
四、工程概况:总改造建筑面积约23.5万平方米。
五、计划工期:90日历天。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投资总额约7512万元。
七、招标范围:本工程分为六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一标段:投资额约1243万元,改造建筑面积约38820平方米,包括千山路11号、千山路13号、千山路15号、千山路17号、苍山路24号、苍山路26号、苍山路28号、苍山路34号、苍山路38号、苍山路36号、兴华路89号、兴华路85号、兴华路83号、兴华路79号、兴华路77号、兴华路75号、苍山路22号、苍山路30号楼的外立面粉刷、外立面保温、屋面保温、屋面防水、楼道内墙体及扶手粉刷、窗户、单元电子对讲防盗门及对讲系统安装等工程施工;
二标段:投资额约1223万元,改造建筑面积约38195平方米,包括兴华路71号、苍山路18号、兴华路65号、兴华路63号、苍山路20号、兴华路55号、兴华路57号、兴华路61号、苍山路14号、苍山路12号、苍山路16号、苍山路16a号、苍山路4号楼的外立面粉刷、外立面保温、屋面保温、屋面防水、楼道内墙体及扶手粉刷、窗户、单元电子对讲防盗门及对讲系统安装等工程施工;
三标段:投资额约1254万元,改造建筑面积约39175平方米,包括苍山路8号、苍山路10号、兴华路51号、兴华路53号、兴华路43号、兴华路43-4号、兴华路45号、兴华路47号、兴华路49号、兴华路23号、兴华路25号、兴华路27号、兴华路29号、兴华路31号、兴华路33号、兴华路35号、兴华路37号、兴华路39号、甘井子路29号楼的外立面粉刷、外立面保温、屋面保温、屋面防水、楼道内墙体及扶手粉刷、窗户、单元电子对讲防盗门及对讲系统安装等工程施工;
四标段:投资额约1259万元,改造建筑面积约39353平方米,包括梅山路6号、梅山路8号、梅山路10号、梅山路12号、梅山路14号、梅山路16号、梅山路18号、梅山路20号、梅山路29号、梅山路31号、梅山路33号、文星街2号、文星街4号、文星街6号、文星街8号、文星街10号、文星街12号、文星街14号、文星街16号、苍山路35号楼的外立面粉刷、外立面保温、屋面保温、屋面防水、楼道内墙体及扶手粉刷、窗户、单元电子对讲防盗门及对讲系统安装等工程施工;
五标段:投资额约1291万元,改造建筑面积约40369.72平方米,包括苍山路37号、苍山路39号、苍山路41号、苍山路43号、苍山路45号、苍山路47号、苍山路49号、苍山路44号、苍山路46号、苍山路48号、苍山路50号、苍山路54号、苍山路56号、苍山路58号、苍山路60号、兴华路101号楼的外立面粉刷、外立面保温、屋面保温、屋面防水、楼道内墙体及扶手粉刷、窗户、单元电子对讲防盗门及对讲系统安装等工程施工;
六标段:投资额约1242万元,改造建筑面积约38816.83平方米,包括苍山路40号、苍山路42号、兴华路103号、兴华路105号、兴华路107号、兴华路109号、兴华路111号、兴华路113号、兴华路93号、兴华路95号、兴华路97号、兴华路99号、山东路73a号楼的外立面粉刷、外立面保温、屋面保温、屋面防水、楼道内墙体及扶手粉刷、窗户、单元电子对讲防盗门及对讲系统安装等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八、资质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2)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无负责的在建项目,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注:2015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本规定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第四十七条规定“取得特级资质的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1.4.1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24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1.4.3注3规定: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担。
望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特级、一级企业报名前查看文件规定,并考虑如参加投标,在评审过程中因资质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废标的风险。
九、报名要求: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网址: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lnzb.com)。
(1)投标企业及项目管理班组主要人员开标前须取得大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ic卡,尚未办理的请登录《大连市筑信网》(www.dlzhuxin.com)按要求及早办理,开标时需ic卡刷卡通过方可参加投标。
(2)投标保证金管理:只收取投标人基本开户行开具的支票、汇票或银行保函;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3天提供投标保证金。
(3)开标前,投标单位须按《关于推动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大建委发(2011)117号文“ca锁办理程序”办理ca锁。
十、报名时间:2015年4月30日起至2015年5月7日止。具体时刻:每天上午8:30时-11:30,下午13:30-17:30时(公休日 、节假日休息)
十一、代理机构: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邹鑫、梁超
联系电话:0411-84350133、84350132
传真电话:0411-84651726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