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银高速公路收费站燃煤锅炉改造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14】829号文批准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4】88 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青银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青银管理处。本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于i类qy-1标段第一次开标时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现对该项目的i类qy-1标段进行二次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银高速公路河北段。
2.2建设规模:窦妪收费站将原锅炉房内燃煤锅炉拆除后更换为输出功率=0.7mw的换热机组。栾城和赵县收费站分别将原锅炉房内燃煤锅炉拆除后更换为输出功率=0.35mw的卧式轻烃燃气热水锅炉。
2.3供货期:2个月,预计供货时间:2015年6月。
2.4质量目标:工程交(竣)工验收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2个合同段,详见下表:
类别 | 合同段号 | 设备、材料名称 | 单位 | 数量 |
i类 | qy-1 | 汽-水板式热交换器 | 台 | 1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本公告附件3。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每个类别只接受1家投标人报名投标。
3.5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一个类别投标,否则该设备的投标均按废标处理。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4月29日至2015年 5月 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河北真德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1-260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2)产品代理授权书原件((ⅰ类适用)代理商提供,格式见本公告附件2)
(3)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4)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5)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5 月22日 9 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石家庄亨伦国际大酒店9楼会议室(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78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hebgp.gov.cn/) 、“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集团)网站”(http://www.hbgs.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青银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真德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址:石家庄市东风路115号 | 地址:石家庄市裕园广场c-1-2602室 |
邮政编码:056000 | 邮政编码:050051 |
联 系 人:何舰 | 联 系 人:陈锁同 |
电 话:0311-89668723 | 电 话:0311-85288388 |
传 真:0311-89668723 | 传 真:0311-85288387 |
8、附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附件2:产品代理授权书格式
附件3:资格审查条件
2015年4月 29 日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