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阳镇长阳中心文化广场修缮改造项目已由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以房财政采【2015】0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房山区长阳镇
2.2合同估算价:54.35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69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5月04日至2015年05月0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法定假日及节假日除外),在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月华大街3号龙建大厦四层411室处报名,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4.2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如下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项目经理应受聘于投标人)、安全b本证书原件(现场核验)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三份加盖公章(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建造师注册章);
②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三份及其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三份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及三份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财政网、房山财政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邮 编:102488
联 系 人:吕雪 电 话:010-89369309 传 真:010-89361209
电子邮件:hcbybjlx@163.com
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15年05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