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政府打击非法盗采保安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mc2015-26
三、采购人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人民政府
四、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环岛西南侧
五、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忠英 联系电话:010-60862188
六、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一层108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纪雪阳 联系电话:010-69828109 传真:010-61805154
九、招标内容:
本招标项目是为门头沟区潭柘寺镇政府打击非法盗采提供保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投标人的资格条件:(需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
3.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 税收证明:投标供应商缴纳近三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内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9.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0.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经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需提供其注册或经营所在地或门头沟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
11.具有国家行政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12.投标人2012年-2014年业绩及证明材料
十一、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为3年
十三、服务地点:门头沟区境内
十四、项目预算资金:此项目资金由潭柘寺镇政府自筹,服务费用每年140万元
十五、采购用途:服务
十六、招标文件售价:0元
十七、领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 2015年 4 月 30 日至2015年 5 月 14 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十八、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门头沟区双峪路39-1 108室)
十九、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20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二十、开标时间:2015年5月20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门头沟区双峪路39-1号)
二十一、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投标人只允许其中一个投标人投标。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
备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加盖单位公章),法人领取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加盖单位公章)。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4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