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门头沟区财政局的委托,对北京市门头沟区2015-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法律定点(公证机构)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2015-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法律定点(公证机构)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mc2015-14
三、招标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财政局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56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李宁 010-69856741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9828192 传真:010-61805154
项目联系人:张芬
五、招标内容:针对北京市门头沟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公证等服务。
选择中标人数量:≤10家
六、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其中带*号为实质性响应条款)
1)商务文件:
*1. 投标函;
*2.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 税务登记证;
*4. 公证机构执业证;
*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6. 投标人资信证明;
*7. 投标人资格声明;
*8.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9.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0. 近一年无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声明。
*1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招标项目委托代理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
2)技术服务文件
*1. 投标一览表(见技术服务文件附件一);
2. 审计报告(见技术服务文件附件二);
3. 公证员情况(见技术服务文件附件三);
4. 经营场所证明(见技术服务文件附件四);
5. 内部管理制度(见技术服务文件附件五);
6. 业绩证明文件(见技术服务文件附件六);
7. 服务承诺书(见技术服务文件附件七);
8. 服务团队人员情况(见技术服务文件附件八);
9. 获得奖项证明(见技术服务文件附件九;
10.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见技术服务文件附件十)。
七、技术服务要求:
1)工作内容:行政事业单位需要的证据保全、现场监督、合同公证及其他公证法律服务。
2)工作要求:公证程序按照司法部颁发的《公证程序规则》(司法部令103号)执行。
在不违反《公证程序规则》(司法部令103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中标人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具体公证法律服务的内容和要求。
八、服务期限: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九、招标文件下载及报名时间、地址:
时间:2015年4月30日9:00时至5月13日17:00时(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bjmtgcg.cn)
招标文件价格:0元。
十、投标人应提供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应当以支票 、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须在 2015年5月23日前将款项交到指定帐户(以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
开户名(全称):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门头沟区支行
帐 号: 11001009500053001308
投标保证金采取支票形式提前交采购中心财务部门,如出现下列情况,致使投标保证金未能在 2015年5月23日前按期到达采购中心账户的,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1)出票人与投标供应商不相符
(2)支票有密码而未告知招标采购单位
(3)提供空头支票或已经冻结银行帐户的支票
(4)提供过期支票或非转帐支票
(5)其它不能使招标采购单位或银行认定为有效的票据。
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招标单位应当拒绝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26日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5月26日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门头沟区双峪路39-1号)
十二、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标法
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详细报名程序见中心外网资料下载栏目《供应商操作手册》,请按操作手册要求进行投标报名。简要说明如下:
1、 参加本项目首先要取得我中心认证,认证事宜请登陆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bjmtgcg.cn)。
2、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和评分标准,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需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供应商》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请打印《报名成功通知单》,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出示《报名成功通知单》才能参加投标。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4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