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漯河市2015-2016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具定点协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办公家具定点协议采购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5】45号
二、招标项目:
a包:木制办公家具;包括:实木、板式等办公家具
b包:金属类办公家;包括:钢制、钢木、铝制、屏风等办公家具
c包:皮、布类办公家具;包括:皮(布)质沙发、转椅、会议椅等
d包:定制类;包括:校用各种金属、木质、钢木结构家具产品
投标人可全部投标,也可以只投其中一个分包,但不得将分包内的品目拆开投标。中标投标人只就其本次选择投包的各分包内的货物享受政府采购办公家具定点采购待遇,采购人不得向其采购本次投标未包括的货物,否则将不予办理款项支付等有关手续。
三、投标人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符合条件的家具生产厂家或有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要求有良好的供货及服务能力,在漯河市区具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或产品陈列场所,保证所供家俱品质优、符合环保要求、售后服务有保证。开标时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所投设备如非本单位生产,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如法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交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交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 . 样品提交要求(所提交样品必须为所投产品样品,样品须有商标,否则,样品为不合格样品):
a包提供木质办公桌1个;
b包提供钢质文件柜1组;
c包提供皮(布)质会议椅1把;
d包提供单人钢木结构课桌1个。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将样品送至采购机构指定地点供评标时比较。
以上所要求提供证书原件而开标时不能提供的,可提供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有效复印件或原发证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样品存在缺项或不真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的结果。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索取信息: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招标文件索取时间: 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12日,每天上班期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址: 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07室(地址:漯河市郾城区黄山路南段市财政局院内)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报名,免费领取招标资料。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须提交的资料:领取招标资料时须提交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有效印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5月23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210会议室
六、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单位开标时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中标后须提供带红章的电子文档以供电子备案),副本四份,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标注、密封完好。
(开标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联 系 人:
采购中心联系人:刘先生 冯先生
联系电话:0395—3162516
八、信息发布情况:本次招标相关信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he.hngp.gov.cn)上发布。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向招标机构提出。
九、监督电话:
漯河市财政局 0395—3150223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