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5-3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二七区广场南街、丹青路道路整治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施工实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二七区广场南街、丹青路道路整治工程
2.2招标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5-32
2.3工程地点:郑州市二七区广场南街(嵩山路-兴华街)、丹青路(工人路-郑密路)
2.4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内容为广场南街(嵩山路-兴华街)、丹青路(工人路-郑密路)人行道基础拆除新建、侧石更换、人行道面砖更换、树池更换等相关工作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须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6、投标人应具有由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出具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4月29日— 2015年5月6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3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4.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投标人应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社保证明、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及验收合格证明资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另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5其他有关事项:无。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5年5月19日上午9:30分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3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5.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2015年5月19日上午9:30分
6.2、开标地点: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3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6.3、其他有关事项:各参与本次招标采购的投标人需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航海路与兴华南街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8988061
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3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联系人:邢少波、陈长河
联系电话:0371-86258830 0371-86258835
邮箱:xy65386160@163.com
8、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二七区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