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就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检验仪器购置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检验仪器购置项目
豫财招标采购-2015-418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包号 | 设备名称 | 备注 |
1 | 液相色谱(二极管阵列检测器) | 可投进口设备 |
2 | 液相色谱(二极管阵 列紫外检测器) | 可投进口设备 |
3 | 气相色谱(火焰 离子化检测器+顶空) | 可投进口设备 |
火焰光度检测器 | 可投进口设备 |
微池电子捕获检测器 | 可投进口设备 |
氮磷检测器 | 可投进口设备 |
4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 (单重四级杆) | 可投进口设备 |
火焰光度检测器 (fpd) | 可投进口设备 |
5 | 离子色谱(双泵,氨基糖酐类、阴阳离子、糖类分析) | 可投进口设备 |
6 | 离子色谱(双泵系统-氨基糖酐类、阴阳离子、糖类分析) | 可投进口设备 |
7 | 原子荧光光谱仪 | |
8 | 液相色谱 (紫外检测器) | 可投进口设备 |
9 | 液相色谱(柱后衍生系统) | 可投进口设备 |
液相色谱(紫外检测器 +荧光检测器) | 可投进口设备 |
多功能酶标仪 | 可投进口设备 |
凝胶渗透色谱 | 可投进口设备 |
离子色谱(单泵) | 可投进口设备 |
多功能消解仪 | 可投进口设备 |
10 | 液相色谱(柱后衍生) | 可投进口设备 |
11 | 液相色谱(紫外检测器) | 可投进口设备 |
12 | 液相色谱(紫外检测器) | 可投进口设备 |
13 | 液相色谱(二极管阵列检测器+柱后衍生炉) | 可投进口设备 |
柱后衍生炉(单配) | 可投进口设备 |
14 | 液相色谱(紫外检测器) | 可投进口设备 |
15 | 高效液相色谱仪 | 可投进口设备 |
原子荧光光谱仪 | |
16 | 示差折光检测器(rid) | 可投进口设备 |
蒸发光散射检测器 elsd | 可投进口设备 |
液相色谱柱后衍生系统 | 可投进口设备 |
17 | 高速冷冻离心机 | 可投进口设备 |
18 | 多功能消解仪(40罐) | 可投进口设备 |
19 | 多功能消解仪 | 可投进口设备 |
赶酸板 | |
20 | 自动固相萃取仪 | 可投进口设备 |
21 | 快速溶剂萃取仪 | 可投进口设备 |
真空离心浓缩仪 | 可投进口设备 |
离心机 | 可投进口设备 |
22 | 显微镜(带成像系统) | 可投进口设备 |
23 | 多功能酶标仪 | 可投进口设备 |
原子吸收光谱仪 | |
霉菌培养箱 | |
微需氧与厌氧培养系统 | 可投进口设备 |
24 | 原子吸收光谱仪 | 可投进口设备 |
25 | 原子吸收光谱仪 | 可投进口设备 |
26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 (单重四级杆) | 可投进口设备 |
高速冷冻离心机 | 可投进口设备 |
27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单重四级杆)+fid检测器 | 可投进口设备 |
28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 (单重四级杆) | 可投进口设备 |
29 | 原子荧光光谱仪 | |
30 | 多功能消解仪 (高压16罐) | 可投进口设备 |
高温高压消解罐 | 可投进口设备 |
31 | 高压灭菌器 | 可投进口设备 |
高压灭菌器 | |
红外接种环灭菌器 | |
自动固相萃取仪 | |
均质器(加热灭菌型) | |
均质器 | |
匀浆器 | |
电热恒温干燥箱 | |
电热恒温培养箱 | |
微需氧与厌氧培养系统 | |
超纯水机 | |
通用电泳仪 | |
显微镜(带成像系统) | 可投进口设备 |
32 | 4度冷藏柜 | |
超低温冰箱 (-30℃和 -80℃) | |
-40度超低温冰箱 | |
生物安全柜 | |
高速冷冻离心机 | |
离心机 | |
漩涡混合器 | |
漩涡混合器 | |
碎花制冰机 | |
超声波提取器 | |
恒温水浴(双列6孔) | |
恒温摇床 | |
恒温水浴(4孔) | |
技术要求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 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500万元(含500万元)。
5. 投标人须有供应进口仪器设备的经验,国外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须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和技术支持体系。
6. 厂家和其授权代理商均可投标。若代理商投标,需出具所投主要产品所属厂家针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函,同时相关厂家失去其所授权产品的投标资格。
7. 产品生产厂家同一包、同一型号产品授权参加投标的代理商不得超过一家,若授权两个(含)以上代理商,则所有的授权及其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8. 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9.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河南省财政厅及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10. 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1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4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3:00-5:30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有关信息: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包1-包16:2015年5月11日上午9:00
包17-包32:2015年5月12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4楼大会议室
六、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项目负责人:王先生 电话:0371-66020185
公司电话:0371-66028587 传真:66028583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09号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院内西楼
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3楼302室
邮政编码:45000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郑州行政区支行
户名: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帐号: 41001531010050203901
七、 其他应说明事项: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文件。(以上资料均要求出示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