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就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小学电子设备等采购项目一标段(综合楼用窗帘)进行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有供货、服务能力的生产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一、采购编号:安开财招标采购(2015)8号
二、采购项目:一标段:综合楼用窗帘
三、交验期:20天
四、《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 4 月20 日—2015年 4 月 22 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五、《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安阳市德隆街586-1号 四楼404房(义乌商贸城对面路北农业发展银行西侧)。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 4 月 23日,下午15:00
七、开标地点:安阳市德隆街586-1号 四楼404房会议室。
八、投标单位资格要求:一标段: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组织或合法经营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标段: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九、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交下列有效资料:
1、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如果投标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注明日期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谈判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十、《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张校长 招标代理联系人:景先生
联 系 电 话: 0372 2970812 联 系 电 话:13513721018
发布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十二、本次谈判采购经谈判小组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书面投诉。
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全文详见“安阳招标采购网-政策法规”栏目。
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小学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 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