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濮阳市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第四标段(粗/细格栅除污机采购及安装)资格预审二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濮阳市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第四标段(粗/细格栅除污机采购及安装)由濮发改城市[2014]3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濮阳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筹措,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濮阳市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第四标段(粗/细格栅除污机采购及安装)
2.2 建设地点:濮阳市北环路与马颊河交汇处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投资金额:约180万元
2.5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两套粗格栅除污机(钢丝绳牵引式)及配套的一套无轴螺旋栅渣输送机、两套细格栅除污机(回转齿耙式)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旧设备拆除并移至厂内指定场地(旧设备拆除采取措施由投标单位现场勘察自行确定)、新设备本体及配套线缆安装。包括:2台粗格栅、1台无轴螺旋输送机、2台细格栅等机械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详见工程量清单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及以上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4 企业管理体系认证要求:必须具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5企业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登记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预审(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请于2015年4月28日至2015年5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阳光大厦报名,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领取文件时申请单位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无在建证明;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登记地县级以上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以上资料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两份并提供原件备查)
4.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 500元每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请于2015年5月11日上午9时00分交至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领取
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凭投标邀请书到阳光大厦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www.pyjsgc.com)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濮阳市污水处理厂
联 系 人:王俊岭
联系电话:0393-8990926
地址:濮阳市北环路与马颊河交汇处濮阳污水处理厂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亚敏
联系电话:15225140993
地址:濮阳市中原路与京开大道交叉口向西200米假日港湾快捷酒店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2015年4月28日